山 东 交 通 学 院 教 务 处
教函(2023﹞63 号 2023年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
各二级学院: 根据《山东交通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 订)》(鲁交院发(2020﹞71号)规定,面向2022级本专科学生开展转 专业工作,现将本年度工作方案公布如下: 一、 申请条件及录取名额: (一)申请条件: 1. 2022级本专科学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,方可提出转专业申请: (1)无不及格课程。 (2)无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处分已解除。 (3)非休学、保留学籍期间。 2. 2022级本专科学生属于以下情况者,不得提出转专业申请: (1)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或以特殊形 式录取的(如春季高考、贯通培养、专升本、综合评价招生、 定向招生、第二学士学位等) 。 (2) 由低录取层次转至高录取层次的。 (3)跨录取类别的(艺术类别只能在艺术类别内互转, 不接收其他 类别转入;校企合作类别只能在校企合作类别内互转, 可按本
办法接收普通类别转入;中外合作类别可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复 的招生计划额度内接收转入或在中外合作类别内互转) 。 (4)提前批录取的,其所申请转入专业当年在学生生源省份无招生 计划或学生当年高考成绩低于申请转入专业当年在生源省份 的最低录取分的。 (二)录取名额:录取名额不超过转入专业当前年级学生数(不含春季高考、贯通 培养、 专升本等类型)的30%(小数部分进位)。 二、 报名时间及工作安排: 1.报名时间: 2023年9月1日-9月5日 2.工作安排: (1)各二级学院成立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,根据学院专业办 学情况, 制定转专业接收计划,计划应包括专业名称、录取名 额、报名资格及考核录取办法等。 转专业接收计划中的考核录 取办法,由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开办情况制定, 可以是笔试(加 试科目)、面试、专业特长(技能)展示等, 如果某专业有高考 招生科目要求, 可以根据当年高考招生科目要求选择加试该科 目。 转专业接收计划于 8 月 31 日前报教务处备案(PDF 盖章版, 站内信发至教务处张佳佳老师, 210128@sdjtu.edu.cn)并在本 学院网站公示。 (2)学生持《转专业申请表》(附件1)、成绩单及其它相关材料,在规定报名时间内, 向当前专业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。
(2)转出学院根据转专业申请条件审查学生的报名资格,尤其是涉 及提前批次的, 请按照本方案申请条件中的第2(4)条严格审查, 符合申请条件者, 经学院审批同意后, 在《转专业申请表》上签 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, 由学生交至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(威海 校区学生交至威海校区教学办公室)。 (3)转出学院填写《**学院转出学生汇总表》(附件2),EXCEL电子 版于9月6日站内信发至教务处张佳佳老师(威海校区各学院请同 时发送至威海校区教学办公室耿云子老师)。 (4)转入学院根据本学院转专业报名资格要求,对学生进行资格复 审,复审通过后, 形成学生报名资格名单,于9月8日将学生报名 资格名单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。 (5)转入学院于9月13日前完成公示无异议报名学生的考核与录取。 三、 考核与录取: 1. 若报名人数未超过录取名额,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应根据自身专 业办学以及学生报名等情况综合研判,可视学生情况直接接收; 若报名人数超过录取名额,应根据本学院转专业接收计划进行考 核录取。 2. 转入学院按照所公示考核录取办法对学生进行考核, 按专业组织 选拔,同校区、同学院内转专业优先录取,确定拟录取名单后, 于9月13日在本学院网站公示。 3. 转入学院在公示无异议拟接收学生的《转专业申请表》上签署意 见并加盖学院公章,同时根据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告知学生需
要补修的课程。根据学生成绩及所需补修课程, 综合确定学生修 读年级和班级,填写《**学院拟接收学生汇总表》(附件3),EXCEL 电子版于9月14日站内信发至教务处张佳佳老师。 4. 转入学院于9月15日前将《转专业申请表》和《**学院拟接收学生 汇总表》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学籍科(威海校区各学院请交至威海 校区教学办公室)。 5. 对于本方案未尽事宜, 由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。 四、 结果公布与报到: 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印发文件公布,公布结果后,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到新专业报到。 本项工作时间紧、 要求高,关系学生切身利益,各二级学院应及 时稳妥做好相关工作, 提前做好预案、认真组织实施, 平稳有序地完 成转专业工作。
山东交通学院教务处 2023年8月25日 附件:1. 《转专业申请表》 2.《**学院转出学生汇总表》 3.《**学院拟接收学生汇总表》 4.《2022年招生录取学生信息参考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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